邦邦硬。
趁林燚没发现,林栋快速移开视线,就盯着地面看,想转移注意力,但地上的诱惑在精虫上脑的加持下似乎更过分——林燚那两只大脚踏着金标的贝壳头走着路呢。
虽说什么也没露,但光是若隐若现的白袜就够此时的林栋浮想联翩了。
一想到林燚那双脚,林栋更硬了。脚趾的细节、足弓的形状、跟腱的纤长,每一处回忆都在鼓动精虫,朝林栋的脑子发起一波又一波的攻击。
要死的是,偏偏这双脚还真就是林栋经常吃的。
想到这里,连走路的声音都是一种诱惑。
一些乱七八糟的念头赶在这个时候涌上来,和赶紧回酒店洗个热水澡然后美滋滋抱着林燚上床睡觉的心思撞了个七荤八素。林栋一下就不冷了,甚至还觉得有点热。
这迅速上升的体温也让林燚察觉到了异常——嗯?通通手板心怎么突然这么热?
林燚侧过头,视线朝斜下方扫去,立刻就明白了个大概,只是仍装作不经意地问:“爪子?”
清澈明亮的青年嗓音透过衣领传出来,像蒙着一层雾气,林栋偏过头对上那双湿漉漉的狭长凤眸,有些不敢正视他眼底的星光,视线不自然地又向下移,“没得啥子,走快点噻!我瞌睡来登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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